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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g Bang成員G-Dragon被認為是著作權費收益最多的偶像明星。

  在6月4日播放的SBS「美好的早晨」節目中,G-Dragon以一年超過10億韓元的著作權費收入在「偶像著作權費收入排名」中位列第一。G-Dragon在4月播放的SBS「Go Show」節目中也曾透露過「我的著作權費收入真的是非常多」。與其他偶像組合不同,G-Dragon親自作詞、作曲並擔任製作人。

  排名第二的是安七炫。安七炫的「至親」李誌勛(音)5月31日出演KBS2電視台的「HAPPY TOGETHER3」時曾表示,「安七炫的外號就是『金錢皇帝(MONEY KING)』」,「不論是出去喝酒還是吃飯,安七炫都經常負責買單。安七炫很小的時候就作了很多曲子,所以著作權費收益很多。他把這些著作權費當作零花錢隨便花,每月入手的錢相當豐厚」,讓出演者們大吃一驚。據稱,安七炫在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有記錄的曲子就有100曲以上,年最少收益也有5億韓元。

  BEAST成員龍俊亨(音)在「偶像著作權費收益排名」中位列第三。在2011年7月MBC「黃金漁場-RADIO STAR」節目中,龍俊亨得益於自己出色的作詞、作曲能力,被選為BEAST收入最多的成員。當時對於「著作權費還可以吧」這個提問,他回答道「簡直讓我難以承擔」。據稱,龍俊亨在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有記錄的曲子也在29曲以上。
Tag:韓國資訊
※文章來源:韓國中央日報中文網/原文發佈日期: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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