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訪~新朋友請先看網誌說明~#p.s.我是凱"希"~留言請別寫錯了喲~^^
◎遊記標題("YYYYMMDD-NO")-表旅遊時間,前八碼是日期,後兩碼是當日文章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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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觀光公社是赴韓國旅遊的好朋友,景點、交通等資訊十分詳盡,請大家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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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7 [凱希‧戀戀韓城]獲韓國觀光公社評選為「全球百大優質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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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二篇怒惹的留言幾經思考,決定取消本次活動的熱情獎(全勤獎與抽獎部分仍保
 留),讓活動回復到單純的參與性質;在此已經留過言且對此熱情獎取消有異議的朋友,
 如果願意留下收件姓名與地址,我將會寄送一份[戀戀韓城]明信片做為補償。


※針對第一篇怒惹的留言特此說明,遠在韓國無法即時上傳照片到部落格(PIXNET未有
 手機上傳的服務),我是把照片透過手機發送到rayta03,由她幫忙上傳,所以她會在
 第一位留言也是合理的!目前已將rayta03排除在參賽者計分之列。


※我想舊同學都知道本活動的用意是帶著大家跟我一起感受韓國,為感謝各位的參與,而設
 置了我自己準備的小獎品;希望新同學也能有這點共識,切勿活動意函本末倒置,參與的
 意義應該是大過計分的排名,不然活動就不好玩了!

凱希將於8/23-9/7期間,每日不定期發送用手機Samsung U908拍攝的最新韓國旅遊照片至[戀戀韓城]部落格,請在標題[韓國速遞]的活動文章利用回應功能,針對照片的人事物地寫下相關資訊、經驗分享或相關留言。

因為上次的活動在計分的作業上花費太多時間,此次將獲獎分式做了調整。

※活動獎項:
1. 熱情獎:每一篇活動文章前三位留言回應者將分別獲得3、2、1分,
      該篇的前三名之後,留言內容若解答出照片的人事物資訊,會擇其一給予1分,
      至活動截止,累計積分的前十名,將可獲得凱希準備的小禮物。

2. 全勤獎:在每一篇活動文章都有參與留言回應者,將可獲得[戀戀韓城]明信片1組。

3. 參與獎:只要參與留言回應,即獲得抽獎資格。

※活動時間:
 即時起,至2008年9月8號24:00止。

※注意事項:
 1. 參與活動請務必留下Email作為判別,以避免發生名字相同的爭議。
 2. 為感謝大家的參與,若與第十名的積分差在三分以內,也會得到"小"禮物喲。
 3. [韓國速遞]文章的發文方式,為把握時效性先發佈照片,晚上回到住處再加上標題;
   大家的留言將會稍晚一兩天再共同回覆在文章內,以便大家有更多寫迴響的空間。
 4. [韓國速遞]是屬於時效性發文,更多的韓國照片與體驗在之後的遊記再來慢慢分享。

Posted by kathec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14) Trackback(0) Hits(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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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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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就參加嗎
  • 不好意思親菇們
    因為要衝第一個
    所以簡單留言一下
    為了爭取留言第一個
    小少年(歉意偏頭)
    只得這麼做了~淚奔...
    明天見
  • 上面的小少年是小少年的
  • 耶~~哩紗也來幫凱西衝人氣...^^
  • 這次我都沒搶到沙發
  • 哈哈~
    大家都熱中搶沙發哩!!^^
  • Private Comment
  • 好棒的一些照片喔!!你真的很愛韓國呢!!我也是~以後有機會我一定要到韓國給他好好的逛逛參觀參觀~^0^~
  • 呵~歡迎常來這裡先預習韓國風貌喲~^^

    kathecreplied on 2008/09/02 11:06

  • Private Comment
  • ..怎麼了..
    我也是藉著kc來認識更多的韓國...而且還是"免費"的知識呢,哈
  • Private Comment
  • 你說的沒錯

    妳說的沒錯,主辦單位就是妳本人,獎品是妳自己準備的,公告內容也是隨時可以改變。明明早上還是 “我是把照片透過手機發送到rayta03,她只是義務幫忙上傳,所以她會在第一位留言也是應該的!” 說放水令妳受傷,但扣掉今天發表的3篇文,18篇裡只要是由rayta03幫忙上傳的她都是第一位留言者。那麼請問遵守遊戲的人又情何以堪?

    明明是妳自己訂下前三位留言者的計分標準的。如果說凱希您是主辦單位,請rayta03代為上傳,那她就是協辦單位之一,大家都可以將她視為是妳本人在發表文章。妳自己發表,然後妳再自己搶在第一位留言,是在開大家玩笑嗎?那麼我是不是也可以大膽的假設所有留言的前三位不管積分為何,都是你所謂義務幫忙的人。

    不論獎品的好壞,參加的大家還是很期待,今天我是旁觀者才能看得如此清楚;第一次參加妳部落格的活動就發現不公平的事,那之前參加的人豈不也是被耍弄了嗎?我有看了一下,上一次的速遞也是這樣的情形,rayta03因為幫忙所以一直都搶在第一個,這就是所謂的內定!

    原先以為只有我覺得rayta03一直搶沙發,是我個人的問題,但既然clio先提出來了,就表示大家都注意到了卻沒說出來!

    想也知道獎品不會是汽車之類的大獎,但大家踴躍參加就是在遵守妳的遊戲規則,但你卻一直變來變去;如果我沒有替大家也替自己站出來說話,那妳們就是一直在自導自演,欺騙大家的熱情參與的心。

    如果妳不介意的話,我想連結妳的活動到我的部落格,讓大家知道想參加你的活動就要有心理準備不要浪費時間在搶樓積分,因為那是主辦單位自己人的獎!
    參與的意義應該是大過計分的排名!那請問:為什麼rayta03還要一直搶留言?
  • 如果你只是因為這個活動而來這個部落格,進而有此質疑,我實在也無話可說。

    大部分來參與活動的朋友都是這部落格的忠實讀者,該說是他們對我的了解與認識,讓我忘了要顧及新訪客會有的質疑。

    不希望事情變的太複雜,決定把熱情獎取消,若是這樣還有話可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至於連結到你的部落格,老實說,你自己本身對我這個人與部落格的公信力都有所質疑,那怎麼能介紹給你的網友呢!所以我想就無需連結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這個部落格只是個小小跟大家分享韓國見聞與訊息的園地,活動只是這部落格的偶爾為之的部份;你的批評,我受教了,也麻煩你對這活動的意見就到此為止,我不希望我的部落格淪為口水地,這一點還請你見諒。

    kathecreplied on 2008/08/29 22:12

  • 活動只是好玩嘛...
    得失心不要那麼重啦...
    況且還是免費的耶....
    大家都是想了解韓國才來到這裡的不是為了活動吧...
  • 對呀~就好玩的活動啊~
    重要的是可以跟著凱希一起遊韓國,這樣就很開心了!!
  • 給樓上各位~謝謝你們的支持喲~^^
    也是因為你們的回應才讓我會想要辦活動~
    希望以後我把活動設計的周詳一點~不要再發生這類的爭議就好了~

    kathecreplied on 2008/09/0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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